【求实】让诚信成为科研人员的“安全绳”

  记者 戴丽昕  

  96日,2019“科研诚信与创新”主题培训在科学会堂举办,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主任、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院士以《科研诚信与创新》为题做报告。他指出伪造、剽窃这类明显的违规违法行为,后果很严重,虽时有曝光,但发生的概率并不是很高,而那些被称之为灰色地带的不端行为,才是科研失信最泛滥的地方。 

    

  科研不端与“灰色地带” 

  近日,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办法,明确了不端行为的界定、投诉举报的渠道、查处的规则和程序,以及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而所谓灰色地带,在蒲慕明看来意味着它不是非黑即白,它的界定存在很大的模糊性,不同的科研人员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在这些问题上的行为规范就不容易被认定。 

  科研人员如何做负责任的科研,怎样处理科研诚信与创新的关系?蒲慕明在报告中说,对于不诚信行为的定义,全世界是有基本共识的。2000 年美国颁布了《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明确了科研不端行为仅限于FFP,即伪造(Fabrication)、不忠实(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并规定了这些行为的判断标准。我国政府所制定的规则,基本是完善的,与欧美的标准类似。目前的关键是这些规则的监管和问责机制,在科研单位能真正落实。 

  对于科研失信,已经出台的条例、法规、管理办法可以在短期内给予相关人员惩罚,但从长远看,还是要各方携手建设科研诚信文化,做负责任的科研。只有这样,才能让科研人员处理好科研诚信与创新的关系,秉持严谨治学的科研态度,在心里筑起牢固的科研诚信防线,认清科研诚信“灰色地带”和陷阱,避免滑向科研不端的深渊。 

    

  缺失的一课要补上 

  200611月,国内首个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条例《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由科技部公布;2012年,教育部将科研诚信纳入高校教师年度考核,开始建立科研诚信档案;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同年年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40多个部委机关联合发布了号称史上最严的反学术不端规定《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今年8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在过去十余年间,有关科研诚信的宣讲内容,蒲慕明早已烂熟于心。他很早就意识到,这不仅是科学文化需要正视的问题,更是科学教育、研究生培养的空白地带。2012年,蒲慕明正式在神经所开设了必修课程《科学交流、诚信与创新》,这是国内科研诚信教育的首创,将我们缺失的科研诚信一课彻底补上。 

  市科委主任张全认为,科研诚信与科技创新,是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守正就是不忘初心,创新就是牢记使命。他寄语青年科技工作者,要将科研诚信作为自己科研的“生命线”,养成良好的学术习惯。科研单位则应给予科技工作者更多的信任、宽容和自主权,营造宽松的良好科研氛围;同时,要加强内部监督、明确规范和要求,对科研工作的不良倾向要早提醒、早纠正。 

    会上,蒲慕明院士、陈赛娟院士、丁奎岭院士和国家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围绕“科研诚信与创新”进行了互动对话,分享了各自观点,同与会代表作了深入交流。这堂生动的“科研诚信与创新”主题培训课,吸引了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学会协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上海市浦江人才、青年科技启明星、英才扬帆计划入选人员代表,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的项目负责人等500余人参加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