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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7-09

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

根据考生考试情况以及我所各类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分数线如下所示,

院所名称

公共课

专业课

总分

神经科学研究所

政治≥48 

英语≥48

≥75

≥280

 (特别提示:若以上公布的分数线各项低于2018年国家复试分数线,一律以国家复试分数线为准。如果国家复试分数线高于上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那么未能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所有考生将自动失去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

3月21日报到;3月22日开始面试;3月23、24日体检。

四、复试原则和办法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2.采取差额复试。

3.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

1. 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1. 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 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其他潜在能力等。

3. 读研动机、科研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4. 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2. 英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进行。

六、 体检

(1)复试考生须参加神经所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神经科学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我所计划内录取。

八、其他

部门: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涛涛 021-54921859 解佳:021-54921907

Email:gradstudent@ion.ac.cn

附件1: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144308190000004

文彬丞

144308190000009

张鑫

144308190000012

王瑶

144308190000014

陈飞翔

144308190000023

蔡雨晨

144308190000025

王涵

144308190000027

杨忠昆

144308190000028

周虹瑾

144308190000033

单琪

144308190000037

殷张昕

144308190000039

吴雪妹

144308190000043

金鑫

144308190000045

黄彦林

144308190000048

刘星辰

144308190000049

孙双双

144308190000051

宋双弟

144308190000052

朱昕悦

144308190000053

王宗超

144308190000054

陈希源

144308190000055

张楠

144308190000056

刘建辉

144308190000059

吴超

144308190000061

夏承明

144308190000062

张博荣

144308190000063

潘佩瑶

144308190000064

陆登宇

144308190000067

曹静娟

144308190000069

叶嘉嘉

144308190000073

林永钦

144308190000075

韩哲

144308190000076

李小云

144308190000078

张越

144308190000080

刘道银

144308190000084

彭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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