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保障处的工作职责
1. 牵头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2. 负责试剂耗材、仪器设备、家具、贵金属和特殊气体采购管理,特殊物品、动植物产品出入境管理;
3. 负责在用园区、宿舍的资产和租赁管理;负责科研用房调配管理;
4. 负责基建、零星基建、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管理;
5. 负责物业、基础设施维护维保等服务管理;负责水、电、煤气、电话费、生活垃圾等管理;负责园区一卡通卡务和结算管理;
6. 负责食堂运行管理;负责单位车辆租赁、职工车辆和充电桩管理;负责集体户口管理;负责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牵头“3H”工作;
7. 负责中心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务,联系中心安全工作委员会;
8. 负责消防、安全保卫、危险化学品、精麻类药品、特种设备、危废及医废的安全管理。
